为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“关键小事”,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组织开展人身保险“睡眠保单”清理专项工作,指导建成行业统一的“睡眠保单”一站式信息查询平台,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便捷的“睡眠保单”查询服务。(1月8日《人民日报》)
如今,保险产品的品种越来越丰富,购买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,随之也出现了大量保单“睡眠”的现象。有些消费者投保后,时间一长,不知把保单放到了何处,甚至忘记了自己买过的保险。有些消费者搬了家或更换了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,保单到期后,保险公司难以联系到消费者进行提醒。还有一些老年消费者购买年金险等产品后,未及领取就去世了,而子女等后辈可能并不了解老人投保的情况。如此,一部分保单就会滑到消费者或相关受益人的注意力范围之外,逐渐进入睡眠状态。
保险产品承载着消费者的权益,“睡眠保单”意味着消费者相关权益的“睡眠”或损失。比如,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保险合同到期后,相关的赔偿或应给付的保险金长期待在账上,无人领取;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终止后,保单的现金价值长期未被领取。
显然,激活“睡眠保单”符合消费者的利益需求,也是优化保险服务应有之义。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人身保险“睡眠保单”专项清理工作,全面排查梳理“睡眠保单”信息,并推动“睡眠保单”信息查询平台的建设,为消费者提供免费、便捷的“睡眠保单”查询渠道,相当于给消费者上了一个“睡眠保单激活险”,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保单信息的知情权,能够有效避免保单出现权益呆账、坏账、死账等问题,帮助消费者兑现相关权益或止损,也有助于消费者根据保单状态及时采取措施,进一步优化保险配置、弥补保障缺失。
激活“睡眠保单”需要多元“责任闹铃”。除了为消费者搭建一站式信息查询平台,等待消费者查询,金融监管部门、保险行业协会等还应监督、指导保险企业进一步健全保险产品信息提示机制,积极履行信息告知义务,在保单期限届满前或保险赔付、收益领取的相关时间点通过多种方式及时通知、提示消费者或相关受益人。保险企业应主动寻找“睡眠保单”或失效保单的客户,如实在联系不上消费者或受益人,可在媒体、网络上统一发布“保单招领”或“保单提示”公告,充分履行告知、催促责任。这样,监管部门、保险企业与消费者就能实现激活“睡眠保单”的双向奔赴,起到更好的激活效果,让更多消费者受益。
同时,消费者也应该给自己的投保信息建个档案,做好记录,并将投保信息告知其他家庭成员,做到相互提醒。当家庭住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出现变化时,消费者应及时告知保险企业,平时,消费者则应留意保险企业发送的相关信息,留意自己的保单状态,并及时作出对应的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