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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过度包装

发稿时间:2024-04-02 15:08:00 来源: 北京日报

  本报讯(记者 张楠)昨天,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》国家标准正式实施。蔬菜、水果、畜禽肉、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过度包装,包装的空隙率、层数等须符合一定标准。

  该标准规定了蔬菜(含食用菌)、水果、畜禽肉、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的空隙率、层数和成本比,明确了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和技术指标。标准将为强化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治理、引导生产经营者规范合理包装提供依据。

  《户外运动服装 冲锋衣》《电梯技术条件》《电梯安装验收规范》《导游服务规范》《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《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》等国家标准也开始实施,涉及百姓生活各个方面。

责任编辑:张建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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